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发[200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2001年第2号令),切实加强对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促进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加快我市依法治市进程,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钟想廷 市长
副组长:陈立清 副市长
成 员:罗绍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凯 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聂贤芬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周善义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张穆良 市监察局局长
陈 国 市公安局局长
何炎明 市教育局局长
孔祥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炳才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德基 市建设规划委员会主任
林显富 市交通局局长
黄位波 市水利局局长
杨 帆 市文化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