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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启动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细化方案的通知

  主要应急措施:①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提供救济物品和物资供应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②及时安排发放救灾款。③做好殉难者及家属的善后工作。④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孤寡老幼、伤残人员的安置。⑤协助市防震办做好灾情统计调查工作。
  ⒀保卫小组
  组 长:陈 国 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灾区公安局
  办公地点:市公安局(或指定地点)
  主要应急措施:①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和破坏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②如有必要执行交通管制和治安管制,严格控制进入灾区的人员和车辆。③保卫重要部位和重点部门及物资仓库,特别加强对被震塌的国家机要档案室、仓库、金库的保卫工作。④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监视灾区火灾出现,特别是石油、化工等部门,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力量扑灭,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扩展。
  ⒁宣传小组
  组 长:苏建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防震办、梧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市教育局
  办公地点:市委宣传部(或指定地点)
  主要应急措施:①新闻单位应当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与灾情等有关信息。②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地震应急自救互救知识。③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
  2.指挥长根据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小组的增减,有关工作小组开始投入地震应急工作。
  (三)抗震救灾指挥部收集各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的反馈信息,部署下一步抗震救灾工作。
  1.各工作小组每隔2小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开展工作的情况(其汇报的主要内容见附件)。
  2.应急办公室将各个工作小组汇报的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长。
  (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各工作小组反馈信息研究震情、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调整抗震救灾工作部署。
  1.视震情、灾情需要向震灾区派出工作组,指导和参加灾区现场应急工作。
  2.每隔半小时将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和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一次。
  3.视震情、灾情需要请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4.接受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
  5.根据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的请求,做出相应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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