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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启动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细化方案的通知

  罗绍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裕卓 梧州军分区参谋长
  陈国材 市计委党组书记
  温锦培 市经贸委副主任
  刘李力 市建规委副主任
  彭伟昌 市民政局局长
  江继东 市科技局局长
  游庆强 市防震办主任
  成员单位:梧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计委、市经贸委、市建规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电业局、武警梧州市支队、市防震办、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梧州地震台)、市自来水公司、广西电信公司梧州分公司、广西移动通信公司梧州分公司、广西联通公司梧州分公司、广西无线电管理局梧州市管理处。
  指挥长可根据震情和灾情,确定指挥部成员的增减。
  (二)指挥长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震后应急期初定为10天,视震情、灾情延长或缩短)。宣布启动《梧州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指挥长召集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听取市防震办通报震情、灾情,报告地震趋势估计和应急工作建议。视震情、灾情需要,成立地震应急办公室和若干个工作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和职责。视震情、灾情的需要命令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各自的地震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方案,快速、高效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⑴应急办公室
  主 任:罗绍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等
  办公地点:市政府办公室(或指定地点)
  主要应急措施:①利用政府信息网络等向灾区政府迅速收集震情、灾情并汇总,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②配合自治区地震局做好地震现场工作(震害评估、震情监视等),现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③收集、汇总灾害损失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④严格按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规定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⑤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⑵地震工作小组
  组 长:江继东 市科技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科技局、市防震办、市建规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梧州地震台)、各有关保险公司
  办公地点:市科技局(或指定地点)
  主要应急措施:①立即与自治区地震局联系,以取得地震速报参数的详细结果。②组织震害损失评估调查组,现场调查、评估震害损失,并及时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③迅速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自治区地震局报告震灾区位置及估计灾情。④加强震情监视,安排昼夜24小时震情值班。利用我市建立的地震应急通讯网络多方联系收集、落实汇总宏微观异常资料,协助自治区地震局做好地震趋势的分析工作,并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⑤组织现场考察组,及时深入震区调查地震烈度的分布,震害现象以及出现的次生灾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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