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梧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梧政发[2003]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980年以来,我市先后公布了两批梧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近几年来,经过我市文化部门的努力,又发现了一批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为进一步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将“思达医院旧址”等4个单位列为梧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附见附件),现予公布。
新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市文化局会同文物所在地的城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近期内划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逐步建立科学的记录档案,并依法进行保护和管理。
附件:第三批梧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三批梧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4处)
编号
| 名 称
| 时 代
| 地 址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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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路
清代民居群
| 清代
| 1.建设路一巷4号由西往东至建设路三巷1号。
2.建设路95号由北往南至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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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维新里
近代民居群
| 近代
| 1.民主路东五巷2号由西往东至10号,东四巷1号由西往东至3号。
2.民主路西三巷7号由西往东至1号,民主路正三巷3号由西往东至民主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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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思达医院
旧址
| 20年代
| 高地路南三巷1号(即工人医院住院大楼)。
| 包括医院门楼原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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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西酒店
| 30年代
| 西江一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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