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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梧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外资审批管理科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的接洽、谈判跟踪;负责组织外商投资项目的联合审批,代理外商委托办理的有关手续,实行一条龙服务。
  贯彻国家、自治区及市各项招商引资的政策法规,负责国家规定限额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核,负责国家规定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的申报。
  负责审核国家规定限额内的三资企业(含成立、变更、终止)、补偿贸易、引进技术项目的协议 、合同、章程,编制全市外商投资业务的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外商投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存在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负责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及三资企业出口的统计分析。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调查研究全市利用外资工作情况;编制、上报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的年度计划;调查研究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履约等问题。负责全市利用外资情况的统计分析。
  (六)加工贸易管理科
  审核上报国家规定限额以下的补偿贸易,技术引进和技术出口项目。负责审核境内带料加工装配项目;办理 加工贸易项目的转报、领证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加工装配企业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和对外加工保税业务的指导与管理;编制全市加工贸易业务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加工贸易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负责全市对外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监理合同的审查、申报;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无偿援助、经济技术合作事务及援外项目的申报和执行监控;负责境外非贸易性投资项目的审定、管理。
  (七)外商投诉中心
  代表市人民政府管理、协调和处理外商投诉事项,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对外开放方针、政策、法规,依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工作依法、有序、健康地开展。并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在办理投诉工作中行使调查权、转办督查权、协调权和行使处分建议权。妥善处理外商投诉,维护外商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调整处理和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梧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行政编制22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6名。
  领导职数:处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7正7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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