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部分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中等职业学校,经自治区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经人事、教育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可直接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考试,并免试部分科目。要发挥和利用职业学校的优势,在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可以由劳动保障部门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由人事部门设立专业技术考试或评审机构。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国际职业资格认证的监管。
(三)加强职业指导和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扶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职业学校要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开展创业教育,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小城镇、农村就业和自主创业。各级人民政府要利用社会就业服务体系或建立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地或异地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便利条件。工商、税务部门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适当减免有关税费,支持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金融机构要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对外经济贸易、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国(境)外就业。
八、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建立适应需求、灵活高效的农村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
(一)建立适应需求、服务农民、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农村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建立并逐步完善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以县(市)为主、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作为本地区综合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农村职业学校要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全局确定发展目标,以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己任,加强与企业、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部门合作,合理设置、调整专业,改善专业教学条件,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成为当地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技术辐射源头,成为当地中小学校劳动技术教育基地,以灵活多样办学形式培养一大批科技示范户和致富带头人。
(三)巩固和加强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县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农村成人教育管理体制,保证必要的管理力量,采取措施防止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资源流失和功能丧失。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职工的编制按照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国办发〔2001〕74号)和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2〕13号)要求确定。单独建制的学校,其建制规格和教职工编制由审批机关根据有关编制政策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与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合设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成人教育工作。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在职务评聘、专业技术考核、福利、评选先进等方面与普通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加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师资和校长的培养、培训工作。落实现行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费渠道,努力增加对农村成人教育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