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城乡帮扶计划”,缩小城市和农村的教育差距
(一)当前我市广大农村教育仍然十分落后,与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出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主要是存在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资源缺乏,教育观念落后,师资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低,教育教学质量亟待提高等问题,因此,必须制定城乡帮扶计划,动员和组织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帮助农村发展教育。市将重点抓好如下4个项目:
实施城市帮扶农村中小学项目。市教育局要建立、完善我市市直及县(市)、区学校对口支援农村中小学的工作制度,组织各级政府干部、城镇学校教师深入农村轮流支教和开展部门对口支援,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
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加强对农村各级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其思想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5年内,各县(市)、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配合各级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的新一轮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学历提高培训和专任教师的分项培训。培训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新课程实验培训等。到2007年,全市农村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要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要使农村中小学专任教师每人至少接受一次高质量的集中培训,使主要学科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在本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发挥示范作用。坚持农村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定期提高培训制度,要构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沟通、常规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相结合的现代教师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农村教师和校长的教育培训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教育投入要保证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
实施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服务项目。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我市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加强城市对农村教育的支持,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和农村教育协调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流入地政府要按有关规定制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学校,地方政府要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根据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人数,核定教职工编制;核拨学生公用经费;给予学校一定的办学经费补贴;设立助学专项资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