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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

  (二)巩固成果、提高“两基”质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发展的规划和部署,力争以较高水平达到国家的“两基”评估标准。继续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条件,提高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的装备水平,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化建设。要根据我市农村实际,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课程改革步伐。要切实解决农村初中入学难的问题,努力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形成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机制。
  (三)加快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到2005年万秀、蝶山、长洲三城区的各乡镇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06年苍梧县、藤县、蒙山县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率要达到或超过全区平均水平;到2007年岑溪市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重点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农村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并扶持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发展幼儿教育。要鼓励和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
  三、实施服务“三农”计划,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
  (一)农村教育教学改革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必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紧密联系农村实际,注重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必须实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提高办学效益。
  (二)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农村中小学的教育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应在实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前提下,紧密联系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农村小学高年级可适当渗透实用技术教育;初、高中应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充分利用当地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的教育资源,为普通中小学开设以实用技术为主的培训课程,开展“绿色证书”教育。
  (三)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各县(市)要突出的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要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把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吸引外资举办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和投资多元化。鼓励企业和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对办学条件不足、质量不高的薄弱学校,以及闲置的国有资产,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进行资产评估后可通过保值出让、合作等办法,创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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