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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设立我市外来投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方案的通知

  (7)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8)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由管理办公室行使的其他工作职责;
  (9)督促未进入大厅的其他服务部门按照承诺的时间对有关业务和事项进行办结;
  (10)负责服务大厅的后勤管理工作。
  2.窗口部门职责。
  服务大厅各窗口部门是各派出单位设在服务大厅的对外办事机构,负责统一受理、统一送达有关审批业务。
  三、服务对象及业务范围
  (一)服务对象
  1.新办外来投资企业;
  2.已在我市投产(经营)的外来投资企业技改或新增投资的项目。
  (二)业务范围
  从项目立项到投产建设(包括过程中的增资、扩资)的所有前期审批和后续审批以及后期服务。主要内容为:
  1.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登记备案、年审;
  2.办理有关证照、有关批文;
  3.检测、检验、评估等对外承担的管理、服务事项;
  4.上述服务内容的有关收费。
  对进入大厅的审批事项和办结时限,由市法制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服务部门运作办法
  (一)第一批进入服务大厅的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政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14个部门。在服务大厅设立14个窗口以及商务中心。商务中心为服务对象提供打字、复印、传真、国际国内电话、网络传输、翻译以及验资、资产评估等服务。
  已进入服务大厅的部门,其外来投资审批、服务事项均集中在大厅办理。
  待运行较为成熟后,逐步增加部门进入大厅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未进入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设立综合窗口受理。由市招商局原“三个中心”人员作为该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受理有关业务后,交相关部门联络员办结并送回窗口。
  (三)各部门应挑选精通业务,服务意识和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综合协调能力的人员作为窗口工作人员或指定的联络员,并接受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考核。
  (四)鼓励有资质、信誉好、服务优的中介机构进入服务大厅开展有关业务。
  (五)运作程序
  1.统一受理
  分类办理。窗口设为两类:一是综合窗口,二是各部门窗口。新办的外来投资企业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可由申办者委托综合窗口全程代办,并由管理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情况协调涉及的有关部门进行限时办理;或由企业直接到有关部门窗口办理。凡是已在我市投产(经营)的外来投资企业技改或新增投资的项目,由企业直接到有关部门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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