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设立我市外来投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方案的通知
(梧政发[200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关于设立梧州市外来投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设立梧州市外来投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方案
为增加行政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方便外来(均指我市以外,下同)投资者快速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通过设立外来投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改善投资软环境,以鼓励和吸引更多外来客商来我市投资办企业,促进梧州经济发展。服务大厅实行“一门受理,一次告知,联合审批,限时办结,一窗收费,统一送达”的一站式服务,使其成为“依法行政,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窗口。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设立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使服务大厅运转有序、保障落实、高效管理、快速决策,加快外来投资项目的进程,成立市外来投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下称管理办公室)。由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及商务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主任;市招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并负责服务大厅日常工作。从市招商局原“三个中心”抽调7人作为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上述工作人员在履行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能的同时,继续履行原工作职能。
(二)明确职责
1.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对进入大厅的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协调大厅内各部门之间的有关问题;协调、监督未进入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下称窗口)的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指导县(市、区)外来投资行政审批工作。具体为:
(1)对各进驻服务大厅的部门及各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提供服务;
(2)负责组织召开联合审批会,协调、督促对联合审批事项的办理;
(3)负责对重大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并安排专人跟踪服务;
(4)督促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决定等工作;
(5)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有关部门;
(6)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