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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5)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委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和后勤工作,统一管理和核算委机关的经费资金;承担委机关党务、纪检监察、人事、职称等管理工作;负责经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委领导开展重大工业项目和五大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二)工业规划技改科
  组织制订我市工业及五大产业发展规划的目标,研究提出工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以及促进工业发展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订公布工业投资引导目录,发布工业产业政策信息;负责承办与工业经济有关的文件草案的调研、起草、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工作,编制下达年度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市财政挖潜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和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项目计划,拟订工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办理审批、核准及备案市级权限内的技术改造项目事项,协调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组织上报须自治区和国家审批、核准及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减免税的确认初审工作;汇总分析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及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协调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协助制订全市五大产业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全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工业企业实施信息化工程;协调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和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本委电子政务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梧州市交通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措施;收集、汇总、整理工业经济运行有关信息,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经济运行动态信息;负责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监测工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相应的运行调度机制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及五大产业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应和供需衔接;制订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协调指导实施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工作;建立重要物资紧急协调调度机制,负责制订应急协调工作预案,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措施,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推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负责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指导开展多式联运工作;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工业企业贯彻实施国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法律、法规、政策的办法;依法制订全市工业企业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与报废汽车回收、工业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的规划及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产品、项目)、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工业环境治理等重大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提出全市电力、石油、煤炭行业发展的措施及实施行业管理;对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进行综合平衡和优化配置,编制电力生产供应年度计划和调控方案以及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措施;协调指导电力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处理电力生产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力发展规划、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指导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四)人工宝石产业科(中小企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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