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锦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并入梧州市锦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
(梧政发[2005]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室2005年9月9日《关于骑楼城建设及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8期)精神,经研究,决定梧州市锦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城公司)在做好公司清算,偿还债务后,合并入梧州市锦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源公司)。锦城公司合并入锦源公司后,锦城公司所有财产归入锦源公司,锦城公司解散,锦城公司的员工由锦源公司安置。锦源公司归市旅游局领导和管理,承担我市旅游投资开发推介营销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