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做好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党政机关要带头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积极完成安置任务。编制尚未满员或有增员计划和自然减员缺编的部门和单位,应首先从军队转业干部中补充。安置有困难或进行机构改革的部门和单位,应先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以后再逐步调整安排。政法和执法监管部门调整和充实人员,应优先从军队转业干部中选用。各地在使用中央、自治区和市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时,应确定一定的比例用于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其他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对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实行人员聘用制的单位要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的意愿,与其签订中、长期聘用合同,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聘用合同期不包括适应期。对因单位职数限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确有困难的,可适当增加专业技术职务数额。
三、积极做好自主择业转业军队干部的接收和服务工作
各级政府应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险等政策待遇。要加强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协助和指导工作,支持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实体,促进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就业。街道、乡镇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日常管理,保证管理服务工作到位。
四、报到时间要求
今年军队转业干部的报到时间为9月下旬,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计划抓紧做好接收安置的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安置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梧州市2005年营以下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分配表
2.梧州市2005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接收计划分配表
二○○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1
梧州市2005年营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分配表
(计划分配)共14人
项 目
数
部 门 量
| 分
配
人
数
| 姓名
| 原部职别
| 分配工作单位及职务
|
梧州市公安局
| 5
| 邱盛炉
| 广西苍梧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正营职
| 梧州市公安局安排(享受主任科员政治、生活待遇)
|
梁亚树
| 广西梧州陆军预备役工兵团通信股股长 副营职
| 梧州市公安局安排(享受副主任科员政治、生活待遇)
|
李育红
| 广西军区第二通信总站二营助理员 正连职
| 梧州市公安局安排(科员)
|
覃照别
| 武警水电第四支队后勤处卫生队医师(技术10级)
| 梧州市公安局安排(享受主任科员、生活待遇)
|
李荣堆
| 武警广西贺州市支队卫生队医师(技术11级)
| 梧州市公安局安排(享受副主任科员政治、生活待遇)
|
梧州市
市政管理局
| 1
| 张家光
| 武警广西梧州市支队司令部警务股股长 副营职
| 梧州市城监支队办公室副主任
|
梧州市林业局
| 1
| 殷益辉
| 武警广西梧州市支队司令部管理股股长 副营职
| 梧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享受副主任科员政治、生活待遇)
|
广西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 1
| 莫光良
| 武警广西梧州市支队后勤处军需股助理员 副营职
|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干部
|
中共梧州
市委党校
| 1
| 黄英杰
| 武警广西梧州市支队副参谋长 正营职
| 中共梧州市委党校总务处副主任
|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
管委会
| 1
| 曾超梧
| 海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炮兵团130火箭炮连连长 正连职
| 梧州市外向型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投诉局(科员)
|
梧州市卫生局
| 1
| 郭 庆
| 二炮青岛疗养院第一疗养科护士(技术14级)
| 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护士
|
长洲区
| 1
| 陈旭新
| 广西梧州市消防支队长洲区消防科科长 正营职
| 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安排(享受主任科员政治、生活待遇)
|
岑溪市
| 2
| 邓 杰
| 42集团军163师487团一营三连连长 正连职
| 岑溪市公安局科员
|
梁 钢
| 广西岑溪市人民武装部后勤科科长 正营职
| 岑溪市人防办(享受主任科员政治、生活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