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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快县域保险发展意见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快县域保险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中华联合、太平、大地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辽宁保监局《关于加快县域保险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加快县域保险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解决“三农”问题和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决策,具体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一主三化”的县域经济发展方针,进一步促进保险业服务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现就加快辽宁县域保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发展县域保险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

  全省保险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拓展县域保险业务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予以高度重视,把推动县域保险发展作为结构调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发展规划,做好县域保险业务的统筹安排。要建立健全县域保险业务发展的推动机制,在人员配备、费用预算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充分调动基层公司的积极性。特别是一些机构网络比较多、县域业务有一定基础的保险分公司,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好带头作用。要加强领导,有条件的保险分公司要设立专门的部门加强对发展县域业务的指导,切实把发展县域保险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加快县域保险市场体系建设

  发展县域机构,完善网络布局。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在县域设立营销服务部;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在县域设立专属代理公司;鼓励和支持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在县域延伸机构和业务;放宽县以下兼业代理机构设立条件,允许农机站、种子站、渔业站、建筑行业安检站、畜牧站等完成企业化改革的涉农事业单位,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创新销售模式,拓展业务渠道。继续发挥直销、代理、营销等传统营销渠道优势,积极探索多渠道营销的新模式。鼓励和支持产寿险机构在县域互为保险代理;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通过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在县域拓展业务和提供服务。

  研究放宽村以下保险营销员的市场准入条件。对于那些在所在行政村内销售简单保险产品,有信誉、有能力的农村保险营销员,在管理跟得上、经过必要培训的前提下可以放宽准入条件,但应依据辽宁保监局《农村营销员管理办法》单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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