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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提前报送2005年第四季度保险中介业务监管报表的紧急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提前报送2005年第四季度保险中介业务监管报表的紧急通知
(辽保监办发[2005]61号)


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关于报送2005年第4季度保险中介监管报表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介函〔2005〕120号)要求,现将报送2005年第四季度保险中介业务监管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须按规定报送3张报表,即兼业代理机构业务汇总表、保险营销员业务汇总表、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情况统计表(一)。

  专业保险中介机构须按规定报送4张报表,即业务汇总表(一)、业务汇总表(二)、业务人员持证情况统计表(一)和业务人员持证情况统计表(二)。

  二、填报口径

  2005年第四季度保险中介监管报表有关数据的截止时限为2005年12月20日。

  三、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有所提前,请各单位于2005年12月23日前报送保险中介监管报表。

  四、报送方式

  报送方式不变,请各单位于2005年12月23日前将电子版监管报表通过外网发到我局指定邮箱,纸质监管报表可通过邮寄报送。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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