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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2006年规范辽宁省财产险市场竞争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2006年规范辽宁省财产险市场竞争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保监发[2006]8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省分公司,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为全面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我省财产险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财产险市场又快又好地发展,现将2006年规范我省财产险市场竞争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辽宁省财产险市场监管重点

  (一)坚决遏制利用假赔案、截留保费、应收保费及通过中介机构洗钱、账外账等暗箱手段进行的违规退费行为。

  (二)坚决遏制车险业务经营中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及非车险业务经营中以低于成本价格进行恶性竞争的行为。

  (三)坚决遏制无理拒赔、拖赔、惜赔等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四)坚决打击擅设营业机构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我省财产险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

  辽宁保监局将依托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和保险稽核系统,加强非现场监管力度,对全省各级财产险机构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对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异常变动和潜在风险的财产险机构,辽宁保监局将进行书面质询和提示谈话;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恶性竞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财产险机构将进行重点监管。

  三、加强对财产险机构内部管控能力的监督管理

  辽宁保监局将建立保险机构内控监管机制。对由于内控制度存在缺陷和漏洞形成的违法违规问题,将要求财产险机构立即进行整改,完善内控制度,并向监管部门提交上级机构的书面整改意见;对由于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而形成的违法违规问题,要追究上级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屡查不改的财产险机构则要追究上一级机构直至省分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并对其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限制。

  四、加大对行业自律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辽宁保监局将指导各财产险机构和各行业协会要继续加强行业自律工作。各行业协会要根据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当地财产险机构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自律公约。对于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的财产险机构,辽宁保监局将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对于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财产险机构,辽宁保监局将对违约行为所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将严重违约的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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