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调配合。各保险公司及各专业中介机构须成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落实本单位诚信教育活动,同时须对所辖分支机构的诚信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并认真进行检查督促与指导。
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辽宁省保险学会须成立诚信教育协调工作组,负责了解辖内各类保险机构的诚信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协调辖内各类保险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并协助各类保险机构做好基本教材普及教育及重点培训教育,相应做好制定计划、组织培训、专题辅导等工作。
四、各阶段主要工作及任务
(一)部署动员阶段(2006年4月)
各保险公司、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要制定年度教育计划、长期教育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教育计划及实施方案应包括目标任务、领导小组、重点教育岗位、培训计划等内容;长期教育规划应有前瞻性及较强的指导意义,以达到持续教育的效果。
(二)普遍教育阶段(2006年5至6月)
1、各保险公司及专业保险中介机构
各类保险机构开展对基本教材的学习,方式以自学、讨论为主,按照基本教材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本阶段学习中应对基本教材达到全部内容通读、重点部分精读的要求。参加学习的人员至少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各保险公司及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须在本系统进行一次学习心得评比活。2006年6月15日前将优秀学习心得报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同时将学习认真、改进明显的典型报当地保险行业协会。
2、各保险行业协会
各保险行业协会对辖区内各保险机构的诚信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督,并参加当地保险公司普及教育阶段的诚信教育活动。2006年6月30日前组织本地区保险机构的学习心得评比活动,并将评比出的优秀学习心得报辽宁省保险学会,原则上每个市上报的优秀学习心得不超过3篇。各保险行业协会须注意发现和收集当地保险公司在诚信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及事例,整理好相关书面材料,并及时上报辽宁保监局。
3、辽宁省保险学会
辽宁省保险学会负责全省范围内的学习心得评比活动,在2006年7月15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学习心得报辽宁保监局,并在相关刊物上刊载。
4、辽宁保监局
辽宁保监局负责在辖区内进行检查督导,以稳步推进普遍教育阶段的各项活动,并在检查中收集整理诚信教育的典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