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奋斗目标。2007年扎实打好各项基础。2008年,到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时,我市要力争获得国家文明城市或国家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2个城市(含县级市)建成自治区文明城市;20个以上的村镇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力争我市创建成自治区级卫生城市,创建卫生先进单位5个、卫生村5个。到2011年,35个村镇成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创建卫生先进单位20个,卫生县城(镇)1个和卫生村20个。通过上述创建活动,实现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行政管理机构日益健全,形成责、权、利相一致,奖惩与监督落实到位的运作机制。行政执法工作日益规范、全面、高效。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之间与区域之间文明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思想道德素质、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高。卫生、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四)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综合治理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坚持人人参与,联创共建原则。坚持完善体制,综合执法原则。坚持风险防范,公共安全原则。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城乡清洁工程各项工作
(五)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立联动机制,整合各部门的资源,配置、更新市政、环卫、园林、交通、路灯等相关设施,规范、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集中力量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决清理整治城乡街巷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等问题。市政、工商、商务、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既“堵”又“疏”,以“疏”为主,加快规范集贸市场建设,合理设置临时市场,提供规范、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还路于民。在市区内选择2至3个地点设立农民蔬菜零担集中交易市场,主要供应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蔬菜等农副产品。农民蔬菜零担集中交易市场选址要合理,权属清楚,管理有力,杜绝产生新的“五乱”现象。
--加强城乡街道车辆停放管理,下大力气解决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的问题。2007年12月30日前,由市政管理局、公安局、建规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出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为我市城市停车管理提供指导文件和决策依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投资者采取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停车场、立体停车楼(库),规范全市的停车秩序。要根据道路两侧建筑物的不同功能定位以及道路的宽度、容量,取缔设置不合理、影响道路畅通的路内临时停车场,在符合停车要求的道路科学合理设置停车区域和时段。要对市区主干道两侧和重点场所停车场标志标线进行重新改造施划,按照国家标准,健全、完善停车标志、标线,确保标志、标线美观清晰,统一规范。2007年12月30日前,公安部门要协调市政、建规等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全市停车场,对辖区大型商场、超市、酒店、娱乐场所等配建停车场进行清理整顿,对挪作他用、违规使用的配建停车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不入位、挤占盲道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要加大治理公交车站(亭)周围车辆乱停的力度,确保车辆安全有序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