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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意见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意见
(梧政发[2007]39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桂政发〔2006〕64号)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重要意义的认识
  (一)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就是要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和城乡容貌秩序两大方面的管理工作,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城乡环境卫生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由于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还较差,市区及各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施工现场管理不善等“脏乱差”现象。同时,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给城乡居民带来不便,对营造发展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切实改进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需要,是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保障,也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适应的,反映了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梧州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大力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彻底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形成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对于改善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以及优化投资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深入推进这项工作。
  二、脚踏实地,贯彻落实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基本原则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梧州为奋斗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要以南珠杯竞赛活动和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为载体,完善奖惩办法,建立健全治理“脏乱差”现象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抓好落实,切实改善城乡群众生活环境。完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确保城乡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不断提高我市文明与环境卫生素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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