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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筹建毕节、黔东南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筹建毕节、黔东南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黔保监财产险〔2006〕22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毕节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安邦贵请〔2006〕28号)、《关于筹建黔东南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安邦贵请〔2006〕30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筹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黔东南中心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以上两个筹建机构在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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