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批复
(黔保监中介〔2006〕23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集中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平保产黔分发〔2006〕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遵义市金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等3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见附件1)。
二、不予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金沙县汽车站保养场”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见附件2)。
三、你公司应按照《
保险法》与《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
附件:1、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2、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单位名单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
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
|
1
| 遵义市金峰汽车
贸易有限公司
| 520302770563053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保险、企财险、
家财险、货运险
|
2
| 贵州金燕汽车
服务有限公司
| 52010378019402800
| 机车险、
意外伤害保险
|
3
| 贵阳云岩天宝
汽车修理厂
| 520103L1285311800
| 机车险、
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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