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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黔保监财产险[2006]34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黔保监财产险〔2006〕34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保险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并更名的请示》(黔人保财险发〔2006〕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龙支公司新安镇顺城街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原址“安龙县新安镇城街92号”变更为新址“安龙县新安镇东门村1520号”。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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