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批复
(黔保监中介〔2006〕43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黔人保财险发〔2006〕10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阳云岩鑫晟汽车配件经营部”等4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见附件1)。
二、不予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阳乌当金刚汽车修理厂” 等3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见附件2)。
三、公司应按照《
保险法》与《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
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
附件:1、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2、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名单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一: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
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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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阳云岩鑫晟汽车配件经营部
| 520103L12860510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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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州颖峰宇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20102785453797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保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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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遵义市升祥汽车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520300780174000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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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遵义市圣达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520300766081836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保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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