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黔保监财产险〔2007〕18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黔东南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平保产黔分发〔2007〕10号)、《关于筹建黔西南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平保产黔分发〔2007〕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