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批复
(黔保监中介〔2007〕57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洋寿险贵州分公司关于申报贵州明辉实业有限公司和贵州省瓮安县深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黔太保寿〔2007〕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州明辉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
附件: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七年七月五日
附件: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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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州明辉实业有限公司
| 520102730981517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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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州省瓮安县深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52272572218615000
| 企财险、家财险、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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