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辽宁中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辽保监中[2005]135号)
辽宁中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筹):
你公司筹备组关于辽宁中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辽宁中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辽宁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人民路1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杨日东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宿凤霞的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