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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辽保监中[2006]12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申报沈阳恒泰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请示》(辽太保产[2005]6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支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许可证编号为21060274075681500,代理险种为安装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核准营口市建筑质量安全中介服务中心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许可证编号为21080278161650100,代理险种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安装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

  二、你分公司须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尤其是营口市建筑质量安全中介服务中心企业性质为民办非企业,作为我局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审批试点单位,你分公司应加强对该企业代理保险业务的相关管理工作,发现有关情况应及时向我局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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