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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2006)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辽保监中[2006]24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对营口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兼业代理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太平寿辽[2006]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营口市公共汽车总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许可证编号为21080212112903800,代理险种为意外伤害保险。

  二、你分公司须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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