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本溪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本溪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6]13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辽宁分公司本溪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民寿辽分发[2006]27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批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本溪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由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二路35号办公楼6楼变更为本溪市明山区永新街74-62-4-3-1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