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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新民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新民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6]20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辽宁分公司新民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民寿辽分发[2006]4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批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新民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新民市迎宾街8号变更为新民市新民镇小高委迎宾街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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