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和平等四个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6]26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和平等四家营销服务部变更场所的请示》(新保辽发[2006]14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和平营销服务部由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18号2层变更为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9号4层。
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苏家屯营销服务部由沈阳市苏家屯海棠街35号变更为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78号9楼。
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鲅鱼圈营销服务部由营口市鲅鱼圈区天山大街大厦联宇楼7号变更为营口市鲅鱼圈区天山大街西钱塘江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