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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筹建鞍山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筹建鞍山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6]42号)


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建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国民辽发[2006]007)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鞍山中心支公司。

  二、该中心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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