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等两家机构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等两家机构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6]63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丹东分公司等两家机构地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辽发[2006]53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营业地址由“丹东市振兴区三经街16号丹东市建设银行办公楼”变更为“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城建小区19号”。

  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支公司营业地址由“丹东市振兴区钟源小区3号楼3单元103号”变更为“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石油小区1号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