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设立浑南等两个营销务部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6]78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辽宁分公司沈阳市浑南营销服务部等2家机构的请示》(辽太保寿[2006]85号)收悉,根据《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设立浑南、南票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你分公司上述2个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三、核准你分公司上述2个营销服务部的负责人与营业地址(详见附件)。
四、你分公司应保证上述2个营销服务部的营销员全部持证上岗。
五、文到后,你分公司须持此批复文件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上述营销服务部应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营销业务。
此复
附件: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设立2个营销服务部一览表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设立2个营销服务部一览表
序号
| 营销服务部名称
| 营业地址
| 负责人
| 许可证编码
|
1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沈阳市浑南营销服务部
| 沈阳市白塔镇白塔街98-3号9门
| 丁永利
| STB01060
|
2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南票营销服务部
| 葫芦岛市南票区龙首路46号
| 陶庆利
| STB14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