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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本钢市支公司、溪湖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本钢市支公司、溪湖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7]20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本溪本钢支公司、溪湖区支公司地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辽发[2007]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本钢支公司地址由本溪市平山区铁路街25号变更为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7层。

  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溪湖区支公司地址由本溪市明山区高建街永名路54号办公楼4-5层变更为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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