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辽保监产[2007]33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的请示》(辽太保产[2007]1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设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唐广民。
四、核准该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