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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桓仁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桓仁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辽保监产[2007]46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桓仁营销服务部的请示》(辽太保产 [2007]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设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桓仁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车险3000元、家财险1000元以下损失的查勘理赔。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李恩洁。

  四、核准该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桓仁县桓仁镇天后街2组11栋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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