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辽保监产[2007]81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辽阳光财险[2007]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中心支公司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该中心支公司经营区域:鞍山市行政辖区。
四、核准该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