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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等五家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等五家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辽保监寿[2007]95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海城、桓仁、大石桥、兴城五家支公司开业的申请》(泰康辽字[2007]0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桓仁支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石桥支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上述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寿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人身保险业务。

  三、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公司经营区域:辽宁省绥中市行政辖区。

  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公司经营区域:辽宁省海城市行政辖区。

  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桓仁支公司经营区域:辽宁省桓仁市行政辖区。

  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石桥支公司经营区域:辽宁省大石桥市行政辖区。

  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公司经营区域:辽宁省兴城市行政辖区。

  四、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公司营业地址:兴隆街逸欣小区8-号。

  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公司营业地址:海州管理区北关街爱群委。

  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桓仁支公司营业地址:桓仁镇天后街。

  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石桥支公司营业地址:大石桥市长征街沿东里。

  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公司营业地址:兴城市兴海路三段15号。

  你分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辽宁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保险业务。你分公司须自收到或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将公告相关材料报送辽宁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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