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吴中等十三家支公司的批复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吴中等13家支公司的请示》(中华保险苏发[2005]149号、151号、152号、155号)收悉。经我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苏州市吴中支公司、苏州市工业园区支公司、苏州市相城支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公司、邳州支公司、江都支公司、仪征支公司、高邮支公司、灌云支公司、东海支公司、赣榆支公司、灌南支公司和连云港市连云支公司。
二、筹建期为此文印发后6个月以内,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有正当理由的,经我局批准,筹建期可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此批文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