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改革,不断完善渔业的经营管理体制。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渔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水产业发展。必须深化渔业体制改革,要继续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实行资金、技术、人才诸要素的优化组合。推行股份制的形式和合作方式应灵活多样,以资金投入为主体,渔船、水面、技术、劳力等均可入股。国营与集体,集体与集体,集体与渔户,渔户与渔户都可以进行股份合作。要把开发潜力大,资金投入大的远洋渔业和浅海滩涂养殖作为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重点。“招商引资”、“外引内联”加大开发力度。通过股权的交流和产权变更,让经营权逐步集中在管理能人手里,实现集约经营,提高规模效益。国有水产企业,要全面贯彻“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切实把企业的各项权利和责任落到实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进行改革试点。深化企业改革,改善经营,提高效益,逐步实现企业集团化经营。
四、立足科技,依靠科技振兴水产业。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振兴水产业的推动使用,进一步提高渔业生产的经济效益。首先要建立健全水产科技推广体系。各级财政要把建立和健全水产科技推广体系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在预算经费中安排一部分作为科研经费。把水产的科研工作与科学技术的推广结合起来,尽快地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其次,要把科技重点放在解决优良品种的引进、选育和推广;鱼(虾)病防治:养殖、捕捞、加工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及新产品的开发等。再次,要重视科技队伍的建设,认真做好科技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实现我市水产业跨越式、超常规发展。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投入。
要广泛发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投入大力发展水产业。各级政府和财政、金融等部门要把水产业作为重点投入产业之一,从资金、物资上大力支持水产业的发展。今后,各级政府在安排基础设施投资,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菜篮子”工程资金和科技投入时,要给水产安排有一定的比例。农村水产补助费,要根据财政情况,逐年增加,各级农业发展基金,要按水产业所占比例切块给水产部门安排使用。开发浅海滩涂、荒地、池塘等进行养殖所收取的土地(水面)、滩涂使用费,应由国家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水产养殖业。金融部门要逐年增加对水产业开发资金的贷款,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作为设备性贷款,支持渔业生产。允许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渔业合作基金会,吸收 社会闲散资金支持水产开发。对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长期优惠贷款项目,要优先考虑水产业,而且要给予解决配套资金。保险部门要积极为发展水产业服务,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地扩大优惠保险业务,逐年实现渔船的法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