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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培育十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决定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培育十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决定


  为了认真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及自治区关于加快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实现把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成我市支柱产业的战略目标,市政府决定在今后3--5年内,重点培育十大高新技术企业,特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深刻影响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要在新的世纪里实现北海经济新一轮的飞跃,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势在必行。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几年培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体水平不高,实力不强,产业化程度较低,规模不大,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市委、市政府已经将高新技术产业列为我市重点培育的四大支柱产业之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提高认识,从事关北海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力度,调动全社会力量,突出重点,优选项目,扶优扶强,发展有北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使之真正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带动全市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

  二、发展策略和目标

  发展策略:针对我市的经济实力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现状,主要采取突出重点,注重特色,以点带面,逐步突破的发展策略。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与制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在我市已有一定基础的高新技术领域中优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重点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使之上规模、上档次,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全面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发展目标:以点带面,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力争经过重点培育,到2005年全市有产值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10家,高新技术产业年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年产值的4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达全市产品出口的20%;形成5个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系列产品;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形成一个在全区乃至全国都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产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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