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海域使用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今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的第一年,为贯彻实施
海域使用管理法,解决目前我市海域使用管理存在的“三无”(无序、无度、无偿)现象和多头管理,越权违法审批,少报多占,未批先用以及乱圈乱占等问题,促进我市海洋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6月底,对全市海域使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
清理整顿工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市政府《北海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为依据。通过清理整顿,完善和健全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取缔非法用海,规范用海行为,使海域使用管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我市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成立北海市清理整顿海域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唐成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范晓莉(市委常委、副市长)
罗恩平(副市长)
成 员:苏鸿飞(市长助理、财政局局长)关国明(市政府秘书长)黄泰昌(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办主任)庞许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力术(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有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林起松(市水产局局长) 梁思明(市环保局局长)罗启寿(市林业局局长) 冯永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黄万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郑仁伟(市监察局副局长) 朱永辉(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永文(市交通局副局长)杨锦郊(市法制办副主任)滕朝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农中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