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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模式改革,既要举办以升学预备教育为主、升学与就业预备教育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又要举办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综合高中。搞好完全中学的高、初中分离。淡化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界限,开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横向沟通和校际交流,探索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逐步形成多种办学形式并存、资源共享的普通高中办学模式。
  24、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学前教育。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办幼儿园体制改革,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农村以发展学前一年教育为主,县区、乡镇和有条件的农村积极发展学前三年教育,探索儿童早期教育服务。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办好村级完全小学幼儿班。逐步实现乡乡办中心幼儿园,村村办幼儿班的目标。
  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25、各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的意见》(桂发[1999]29号)《中共北海市委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北发[2000]12号),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应当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6、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积极探索德育工作的新形式和新方法,构建学校德育工作评估体系。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主动性,切实改变教与学、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现象。
  要坚持以思想品德课、政治思想课、法制教育课为主渠道的德育工作制度。要建立德育指导和研究机构,建立一支德育专职科研人员、德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学校教师三结合的研究队伍,加强对新形势下德育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要通过多种形式把德育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要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德育工作的合力;要积极创设活动的条件,使学科教学活动、课外校园活动、社区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成为学校德育的载体,使学生将自己的理想与日常学习生活、社会生活、劳动实践联系起来,做到言行一致,理论与实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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