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桂政发[2001]92号)的有关精神,开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现就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立基础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
1、基础教育是科教兴市的奠基工程,对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促进我市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从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实现科教兴市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思想,牢固树立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必须首先落实到义务教育上来的思想,牢固树立解决好我市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要依靠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思想,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宗旨,把基础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2、“十五”期间,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是:至2005年市区和县城3至6岁儿童入园率达95%以上,乡镇和农村幼儿全部普及学前一年教育。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普通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积极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到2005年,全市每万人口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数从2000年的104人提高到140人以上,力争有4至6所普通高中进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并使其中的1至2所普通高中成为全国有影响的名校。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各种形式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保持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全市农村中小学校教学装备要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普实”标准,全面普及实验教学。高标准扫除青壮年文盲,全市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脱盲巩固率达到95%以上。
3、“十五”期间,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形成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并进一步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在乡镇以上中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小学开设英语课。初步形成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教育体系,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进展,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发展和规范。
二、理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