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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建设的通知

  二、建立组织机构,加强“三网”组建工作
  成立我市“三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三网”建设的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组 长:许光波 副市长
  副组长:邝世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家智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张文强 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 波 市卫生局副局长
  韦国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永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平安 市工商局副局长
  梁 锦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 林 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定雄 市旅游局副局长
  黄祖文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陆 市交通局副局长
  卢学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 东 市广电局副局长
  柳冶明 市药监局副局长
  张克真 市卫生防疫站站长
  陈 松 合浦县副县长
  张文军 海城区副区长
  邓昌达 银海区副区长
  李志旺 铁山港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家智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文强、周波、张克真兼任副主任,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我市“三网”建设实施办法和组织人员的培训以及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区)相应成立“三网”建设领导小组
  三、建立层层落实责任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责任网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政府职责:
  1、县、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辖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负有领导责任。
  2、建立市、县(区)级政府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储备金。从人员、经费、物资上保证经常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工作的正常运转,解决突发事件处理所需经费、物资、运输和通讯等。
  3、决定对事件发生地采取疫区隔离或封锁等紧急控制措施,必要时将事件发生、发展情况通报驻地武警部队,请求其协助采取紧急措施。
  4、在资金、物资上支持预防性卫生监督监测、生物医学防治和爱国卫生运动等措施,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条件,提高社会公共卫生水平,防止和减少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
  5、动员、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处理工作。
  6、组织媒体无偿进行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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