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镇和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社区聘用劳动保障工作协管员。全市共有91个社区,其中海城区52个,银海区7个,铁山港区4个,合浦县28个。每个社区暂聘用一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全市需聘用劳动保障工作协管员91名。
在社区聘用的劳动保障工作协管员,作为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国有企业从事企业劳动工资工作的下岗人员(年龄要求男50岁以下,女40岁以下;文化程度要求高中以上)。所需人员,三区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公开招聘审定,合浦县由县劳动保障局统一公开招聘录用。人员经费按每人每月500元(含代缴的养老和失业保险金)。所需经费由市、县区财政各分担50%。2006年1月起全部由所在县区财政解决。
(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管理费,按每人每年60元,以平均10年余命计算,即每移交一名退休人员,企业一次性交给退休人员管理机构600元管理费(困难企业可以相应的资产抵付,划拨给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开展活动及其他必要开支。
(四)启动资金。合浦县和三区所属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建所启动资金,由同级政府财政安排。
四、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一)统一接收和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把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从企业接收过来,转到社区中去;
(二)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待遇数据库,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确保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
(三)进行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和资格认定,并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四)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党组织活动及文化健身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及时了解和掌握退休人员健康和生活状况,对孤老、患病住院以及其它特困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引导社会力量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六)在退休人员死亡后,协助家属料理后事,协调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丧葬补助金。
(七)负责协助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开展辖区内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和欠费单位的清欠工作;
(八)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和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
(九)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
(十)开发社区公益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动员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量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发就业服务;
(十一)做好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