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办法》的通知
(晋教研[2006]1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加强研究生教育与改革的探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晋教研[2006]1号)精神,制定《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年的申报名额为: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各8项;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中北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各5项;中科院山西煤化所、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各1项。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1日前将所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送交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
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办法
为推动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建设工作,加强对研究生教育模式、教学思想、学科专业改革和特色化研究以及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探索,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立项课题对象
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主要面向我省高等学校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个人或集体(含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课题研究负责人和主要合作者一般不超过5人。
二、立项课题范围
研究生教育与改革研究课题是在研究生教育领域中,为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质量,实现培养目标而进行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课题。
三、立项要求
1、课题研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对提高研究生综合水平和质量进行探讨。
2、课题研究的目标明确,立题根据充分,内容具体,项目方案要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要着眼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于教育思想创新、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方法的创新、管理理念的创新。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取得预期成果,对今后改革和可持续发展有一定指导意义。
3、课题组成员具备课题研究所必备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研究能力,有必要的实际工作积累,研究条件较好,有一定的经费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