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高职高专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建议》(试行)的通知
(晋教高函[2006]4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加强我省高职高专教育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的改革与建设,特委托山西省高职高专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了《山西省高职高专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建议》(试行),我厅认为此建议符合我省高职高专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现转发给你们,供各学校在安排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时参考。
请各学校按照此建议加快改革与建设步伐,并将实施此建议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报告我厅。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山西省高职高专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建议》(试行)
第一部分 总体说明
本建议是根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对计算机基本技能考核的要求,在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自主研发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CDT无代码数据库应用开发工具软件而制定的。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计算机公共基础》课是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它是为培养大专层次应用型人才使用计算机技能而开设的,也是学习其他计算机课程的先导课。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课堂讲授和上机操作,使学生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并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和无代码软件开发技能,为相关专业继续学习奠定良好基础。并使学生能较快地适应工作中计算机应用的需要,增强就业竞争能力。
二、课程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上机操作,使学生了解计算机的基本组成、工作特点和分类;了解计算机的一般应用;掌握Windows中文操作系统的组成、基本功能,重点掌握Windows的基本使用方法;重点掌握Word中文文字处理软件和Excel中文电子表格软件的使用方法;重点掌握CDT无代码数据库开发方法及技能;掌握Power point中文演示文稿软件、计算机网络及安全基础知识和常用工具软件的使用方法等。
三、师资要求
根据高职高专院校对“双师型”教师的要求和计算机类课程教学内容动态更新的要求,讲授本课程的教师需要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CDT数据库开发软件工程师”教师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