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职高专大学语文课程教学建议”、“高职高专公共英语课程教学建议”和“高职高专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指导意见”的通知
(晋教高函[2007]16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现将我厅委托山西省高职高专“语文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数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别制定的“高职高专大学语文课程教学建议(试行)”、“高职高专公共英语课程教学建议(试行)”和“高职高专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供各学校在安排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时参考使用。
请将实施过程中的建议与问题及时向我厅和各“课委会”反映。
附件:1、高职高专大学语文课程教学建议。
2、高职高专公共英语课程教学建议。
3、高职高专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指导意见。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山西省高职高专大学语文课程教学建议(试行)
(山西省高职高专语文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深化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大学语文课程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语文素养与文化素质,兹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高职高专院校大学语文课程教学提出如下建议: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大学语文是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和人文素质而开设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它具有广泛的人文知识内容和很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工具性,是一门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的课程。
学习本课程的主要目的是要使高职高专学生的语文知识和表达能力达到与高职高专应用型人才相适应的水平,提高其阅读、理解、鉴赏和表达能力,为学好其它各专业课程并满足社会实际工作需要打下良好的语文基础。
具体任务如下:
1、通过分析一般议论文、说明文和记叙文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方法,提高阅读理解能力与表达能力;
2、掌握一定的作家作品知识、语言文字知识和文体知识,提高文化素养;
3、通过对经典作品的解读、赏析,特别通过学习中国古代和现当代优秀作品,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与健康的审美情趣,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
二、教学要求
总的教学要求是:总体把握每个单元文选所体现的共同特点;能归纳文章的中心思想,划分重要段落的层次并概括层次大意,解释疑难词语;能体会并学习范文遣词造句的语法规范;能识别文中所采用的比喻、比拟(拟人或拟物)、排比、对偶、设问、反诘、反语等修辞方法并在写作中予以运用。
议论文要会归纳文章的中心论点和分论点,认知文章论据的类别和论证方法。
说明文要认知文章的总体结构方式和说明顺序,学习运用常见常用的各种说明方法。
记叙文要认知文章的记叙方式,并掌握记叙、描写与抒情的基本方法。
文言文要能解释常见的实词,主要是解释其中古今意义有所不同的词语,辨识同一词语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不同含义。识别“之”、“其”、“以”、“于”、“而”、“则”、“乃”等主要文言虚词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不同含义或作用。理解文言文中的特殊语法现象,如使动用法、意动用法、名词作状语、名词用作动词以及被动句式、倒序句式等。
对于常见常用的经典诗词,应要求背诵或熟读。
三、课程教材使用建议
鉴于目前《大学语文》教材版本过多,质量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建议各校暂时使用华东师大出版社等国内知名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条件成熟时,我们将组织专家和教学一线的教师共同编写更适合我省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实际的省编教材。
四、教学时数
本课程应在第一学年开设,教学总学时数以54-72学时为宜。
五、教学方法
要把课堂教学与指导学生课外阅读结合起来,把学习经典作品或范文与主动练习写作结合起来,把提高书面表达能力与提高口头表达能力结合起来,努力使学生养成高品位的阅读习惯,并能够规范地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
多读是吸收和借鉴的重要途径,多练是掌握基本知识和训练表达能力的有效方法。要提倡多读多练,多作课文典型段落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方法解剖练习,努力将语文知识转化为阅读理解能力与表情达意能力。
在统一教学内容和考核方法的前提下,提倡教学方法的多样化与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
要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积极探索语文教学的规律和特点,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课程考核
大学语文课程的考核可分为语言知识、文学知识、作品阅读和作文四个方面。
语言知识:主要是指文言实词、虚词、句式方面的知识。
文学知识:主要指的是作家作品基础知识和文体基础知识。
作品阅读:主要是指对文本内容以及写作特点的理解与把握。
作 文:主要是对学生书面表达能力的考核,同时也是对学生思想修养、语文水平、知识积累和综合分析能力的全面测试。
附件2:
山西省高职高专公共英语课程教学建议(试行)
(山西省高职高专英语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深化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英语课程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省英语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基本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结合实际情况,对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公共英语课程教学提出如下建议: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英语课程是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其主要任务是通过课堂讲授和读、说、听、写的综合训练,使学生掌握必须的英语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运用英语知识进行交流的能力,并为相关专业的业务英语或专业英语的继续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的目的和要求
本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具备较强的外语综合能力和社会竞争力。要全面贯彻《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以能力为本位,任务为驱动,通过模块化方式设计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使学生通过基础英语阶段的学习,切实打好扎实的英语语言基本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有效的学习方法,具备系统的英语语法知识和较强的读、说、听、写能力,尤其在读、说、听、写技能培养中侧重学生听力和口语能力的培养,增强语言的实用性,以满足社会需求。
通过基础阶段的学习,使入学水平较高的学生达到《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的A级要求;入学水平较低的学生达到B级要求。
在基础英语阶段学习结束之后,建议各学校继续开设与行业相关或与专业岗位群相关的专业英语课程。注重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的有机结合,注重英语教学与职业岗位群的相互联系,鼓励建立英语专用实习实训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投入力度,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
三、教材使用建议
为完成教学基本要求规定的教学内容,根据我省各高职高专院校教材使用实际情况,暂时推荐选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以及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新视野英语教程》等高职高专公共英语“十一五”规划教材。
四、教学时数建议
以《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中的规定和在校期间“英语不断线”为基本原则,建议基础英语课程教学时数为180-220学时;建议专业英语教学时数为30-40学时。
五、考核方式
拟适时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中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的考核方式,以检验各校的公共英语课程教学质量。
附: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略)
附件3:
山西省高职高专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指导意见(试行)